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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国家助学金评选的相关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0        浏览量:

各位本科同学:

根据学校通知,现开展2023年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和国家政策重点保障学生)。

7. 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含预科、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包括公费师范生和优师计划学生。


二、资助金额

根据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的困难程度和申请情况统筹确定资助金额。


三、申请方法(材料均由各班班长收齐后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1.纸质版材料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学请于10月11日(周三)17:00前将申请表(附件1,双面打印)提交至本班至本班班长处,申请表需填写“申请理由”并手签字,“班主任意见”一栏由班长收齐后统一联系班主任签字。班长收齐后联系班主任签字,于10月12日(周四)15:00前提交至体育馆333办公室。

2.电子版材料

各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和《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院系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材料需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各班长请于10月12日(周六)15:00前将材料打包发送至tyxgb@bnu.edu.cn,邮件命名方式为“国家助学金+班级”。

申请表(命名为“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年级+专业+学生姓名”,命名时删除“+”)和汇总表(命名为“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班级”)


四、重点提醒

1. 本学年由于出国、疾病、应征入伍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手续的学生不参评本学年国家助学金。

2. 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3. 退役士兵学生不参与本次评选,退役士兵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4.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5. 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每年以10个月(2月与8月除外)计。



      联系电话:杜浩远,58807839

体育与运动学院党委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 附件2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院(系)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