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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北京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及专项测试的管理办法
2006年北京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的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按照教育部高教学生司、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教学司字《2005》40号文件以及国家体育总局体科字《2006》19号文件等执行。
一、
文化考试:
5月13日、14日在北京师范大学进行2006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文化考试。由北京师范大学单招考试工作组组织试卷、考场及聘用监考人员。文化考试采用考试时当场开封、考试结束时当场封卷,监考人员现场管理并实施签字负责、督察组监控整个考试过程的管理方式。
二、
专项测试:
5月10日、11日在北京师范大学进行2006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专项测试。专项测试在北京师范大学单招考试工作组领导下,由北京师范大学体育与运动学院球类、田径、体操教研室负责,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招体育考试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按《2006年北京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单招体育考试测试方法与评分细则》进行考评。测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各考评员独立评分、签字负责,测试结束现场封存成绩单,督察组全程跟踪、监控的方式。
三、考前体检:
凡是报名参加北京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考试的学生一律参加考前体检,体检时间:5月8日早7:30(空腹)。地点:北京师范大学校医院。体检费用97元。体检结束后请考生到体育与运动学院办公室(科技楼C区9层)领取准考证。
四、人身保险:凡是报名参加北京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考试的学生考前必须自行投报人身保险以及其他维护身体健康措施。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五、复试:
进入预录取范围(见招生简章)的考生需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定于5月25日-28日,接到通知未准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六、录取:
由领导小组根据北京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和程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录取名单。
北京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组
2006-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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